宣城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景区管理、旅游开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和实施区域内旅游发展、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度假区、风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三)负责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区域内各类投资和建设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及有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自然资源和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建设等工作。
(五)建设、管理和保护度假区、风景区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
(六)负责度假区财政资金管理和有关审计事项。
(七)负责区域内国有资产的整合和运营。
(八)负责风景区内市容、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助区域内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协调等工作。
(九)负责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