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我市2016年立法项目《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交办会在敬亭山管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徐德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健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李寿生,市政府副秘书长汪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旅发委、市敬亭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负责人首先就本次立法工作进行了说明,并对立法程序和法规起草环节等方面的注意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接着市直有关部门就如何做好本次立法工作作了表态性发言。最后,徐德美副主任就本次立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责任感;二要精心组织,增强紧迫感,按时间节点将立法起草工作做好;三要确保质量,力争将《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成为良法、经典,成为老百姓和相关部门都认可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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